分享最新知识产权案例
本案原告浙江升华拜克股份生物有限公司为浙江省湖州市第一家上市公司,原告要求将被告注册的“升华拜克”文字商标确权给原告。
罗云律师代理本案被告,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本案。近日,被告将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管辖异议,罗云律师认为:本案应该移送到被告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因我方提出管辖权异议,今天接到北京一中院电话通知,原告撤诉。--2006-07-03
附:管辖异议书 :http://www.luoyun.cn/DesktopModule/BulletinMdl/BulContentView.aspx?BulID=524&ComName=default
民事裁定书 北京一中院 http://bjgy.chinacourt.org/public/detail.php?id=32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