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时报」小灵通一响算不算“使用”
时间:2005-07-23
被处作弊自考生起诉教育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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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qnsb.com 2005-7-12 10:38:7 青年时报网站 |
时报讯 绍兴工程师高海昌42岁起连续五年参加法律专业的自学考试。但在今年1月,因小灵通在考场里响起,他被认定为作弊。 高海昌不服处罚,起诉浙江省教育厅,要求撤销处罚,恢复成绩。昨天下午,这个行政官司在下城区人民法院开审。 今年1月16日上午,高海昌在绍兴市某学校参加法律专业的民事诉讼法课程考试。进考场时,监考老师提醒不能随身带手机,他表示已经拿出。然而,开考一小时后,身上的小灵通响了。 之后,这一行为被认定为考试违规。 高海昌大叫冤枉,说事出有因。考试前,他90岁父亲严重骨折,躺在床上不能动弹,服侍好父亲后,他匆忙赶去考试,迟到了,也忘了放在口袋里的小灵通。小灵通响后,他没有接听,直接交给了监考老师,继续答题。 高海昌被处罚的依据是《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六条第四项。据规定,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的,认定为作弊。高海昌说,他没有接听小灵通,谈不上“使用”。 省教育厅的代理律师罗云说,这里的“使用”,不能孤立地理解为拨打、接听和发送、接收短消息等,只要小灵通处于工作状态,且能被考生所控制,应认定是在“使用”。考生是否接听,并不改变这种状态。 高海昌曾向省教育厅寄去复核申请书。3月10日省教育厅收到了申请,于4月22日寄发了复核决定书。据了解,这是省教育厅在《办法》颁布后对考生进行的首例复核。 庭审一个多小时后,法庭决定择日判决。 罗云律师在庭后说,高海昌受到的处罚是很轻的,能继续参加自考;如果处罚严重的话,就是“停考一至三年,或延迟毕业时间一至三年”了。 有关人士认为,考场上不能携带通讯工具,应是每个考生必须遵守的,如果不按此规定执行,将对维护考场纪律带来不少隐患。 |
来源:青年时报 作者:时报记者 曾建宁 通讯员 夏 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