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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游戏《传奇3》的杭州玩家陈岩,终于赢得了“维权”官司 本报在 在 对于这一结果,原告陈岩表示满意;但对于这个结果的实际“效用”,他觉得还是有点不爽。因为官司虽然赢了,但原告获得的经济赔偿毕竟只有51.37元;而至于被告赔偿的500万传奇币,对原告来说恐怕也没有任何用处了———陈岩向记者表示,以后他再也不会去玩《传奇3》。原告律师罗云认为,从法律上讲,这个宣判结果可以说是他们的“完胜”。而原告另一位代理律师冯格告诉记者,从法律的层面讲,对于本案,原告能要求的诉讼请求只能这么多。 虽然官司并不大,但原告陈岩向记者表示,如果这个官司输了,他一定会上诉。 只为说法,不为出名 在网络游戏十分火热的今天,玩家“维权”的事情越来越多,但通过法律诉讼手段来解决的,是少之又少。陈岩这样告诉记者,当初他打这个官司的目的十分单纯,就是为了向游戏运营商讨一个说法,但后来却出现了令他意想不到的“负面效果”:一些朋友认为他打官司是为了出名。不过,支持他的朋友也有。之前陈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曾表示,他游戏里的一些朋友也在关注着这个官司,一旦赢了的话,不排除其他和厂商有纠纷的玩家,也会采取诉讼手段解决问题。“我只是想做个表率”,陈岩告诉记者,“不过以后在玩游戏的过程中,即便再次碰到这种类似的纠纷,我不会再考虑打官司。 虚拟财产案件考问法律欠缺 陈岩与广州光通通信发展有限公司之间的官司,是浙江省第一起虚拟财产案件。尽管这个官司不大,但从原告申请立案到法院受理,再到宣判结果,中间却经历了不少波折。原告律师罗云和冯格告诉记者,原告和广州光通通信发展有限公司之间的这一案件,是经过了三次立案申请才得以被受理。“当初申请立案相当困难,经过了立案庭三次讨论才得以立案。”他们透露,“由于法律的空白,法院在受理此类案件时相当慎重。” 所以说,在碰到虚拟财产纠纷时,哪怕你想打官司,也未必打得成。其实,对于厂商来说,他们也同样希望能有法律可依。被告方的媒体专员马剑兰也承认了相关法律的欠缺:“厂商承担了法律欠缺所带来的一些问题。” 一个所有人都不能回避的问题,再次凸现出来:对虚拟财产进行立法,几时才能受到真正的重视并完成? 尽管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对“浙江虚拟财产第一案”作出了判决,但显然,法院在受理该案件时异常的慎重态度,就已经充分说明了对虚拟财产进行立法的紧迫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