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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下午,我应邀参加了省律协的律师工作会议。本次会议的参加人员主要是各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副主任、党支部书记及合伙人等。会上,浙江省司法厅律管处通报了我省近两年律师触犯刑律的案例。
据统计,最近两年浙江省律师触犯刑律的有23人,比律师制度恢复以来历年总和还多。其中,律师参与虚假诉讼的比例最高,主要存在民间借贷、离婚、驰名商标司法认定等案件中。这一现象,令人深思。
犹记得四年前,杭城某大型商标事务所寻找“驰名商标司法认定”诉讼的合作律师。我与另外一名律师进入该所视线。PK之后,我落败了。落败原因有二:一、对方有驰名商标司法认定“业绩”,并被我国华中某省“推广”;二、本人胆子小,冒险精神不够。
三年前,中国的“驰名商标司法认定”事业如火如荼之际,另一商标事务所给我电话,寻求与我合作“驰名商标司法认定”事宜。我问他,是真有侵权发生需要对商标进行延伸保护,还是需要我们“做”一侵权人,自己打自己。他说,当然是后者了,否则找律师干什么。我断然拒绝。我的理由很简单,我有我的职业操守,虚假案件不符合自己的职业要求。对方显然非常意外“罗律师,你是我谈过的五个律师中唯一拒绝与我们合作的律师。虽然我们不能合作,但我对你的职业操守非常敬佩”。
我很庆幸,如果当年是我胜出,如果我意志不坚定,为利益所诱。估计,今天通报的还有我,成为业内同行茶余饭后的谈资。
罗 云 律 师
2010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