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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题

时间:2010-06-14

 

上周二,到中院去立一个商标案件,案号已到430多号了。昨天又去中院立一个商标案件,案号已经是为450多号了。

 

短短四、五天,中院知识产权一审案件增长了20件。按照这样的速度,今年杭州中院的知识产权一审案件估计要超过1000件。

 

据了解,今年民一、民二的案件比去年同期下降,民三案件比去年同期增长70%。去年全面中院的知识产权案件大概在600件左右,而今年70%的增长率肯定超过任何类型案件的增长率。增长的案件,大都是“串案”。据说某影视版权的权利人,一部电影状告杭城100多家网吧,一个权利人就给中院“贡献”了100多个知识产权案件。

 

前天看新闻,说北京法院受理的知识产权产权案件,网络著作权案件占知识产权案件的半数。再联想到杭州中院,真没想到,中国的版权诉讼还停留在打击“盗版”这一低级层面上。这说明我国的著作权侵权方式还非常原始、低级,同时也说明我国的著作权专业人士还没有很好地研究著作权法,至今还没有更好的办法规避著作权侵权。

 

再说说专利,听说中院今年专利案件少下来了。当然,这与今年嘉兴、湖州中院有了专利案件一审审判权,衢州又“割让”给金华有关。但这不是真正的原因。根本原因是目前最高院对专利审判的司法政策有所调整,对权利人更加苛刻,原告维权艰难。我认为,最高院之所以有这样的倾向,是因为我们很多专利质量低劣,而权利人公然拿着“垃圾专利”恶意维权,这无疑是滥用专利权。

 

上面的一些信息,对我这样一个专业从事知识产权业务的律师来说,无疑带来了很多新的思考。趁端午,好好规划一下、好好思考一下、好好学习一下。只有不断总结、不断思考、不断学习方能与时俱进,调整自己的职业规划。

 

罗云于余杭塘河畔

2010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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