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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犯罪-浙江首例网络骂人刑事自诉案

时间:2005-07-24

案情简介

   “浪漫樱木”和小池(网名:熊太保)都是杭州一家户外活动网站的用户,常在论坛上发帖,参加网站组织的活动。“浪漫樱木”在诉状中说,今年919日晚上11点多,网名“熊太保”的小池在论坛上发了一个标题为“请注意杭宝色狼!!!”的公告帖,称论坛里有人曾在公共场所公然露出下体,作恶心之举。次日凌晨,又有人用“TOP-POWER”和“这就是畜生”的网名,再次发帖把“浪漫樱木”的真实照片贴到网上。近千人浏览了两帖,不少还跟帖斥骂。

   “浪漫樱木”称,他有不少同事也是该网站会员,此后,他怕同事指责,情绪低落惶惶不可终日,经医院确诊已患了焦虑抑郁症。小池发帖侵害了他的人身权利,已构成侮辱罪。

但小池说此事与他无关。他说,自己和“浪漫樱木”素不相识,怎么会攻击他?“浪漫樱木”告他侮辱的这两个帖子,他在网站上也看过。但发第一张帖的是“熊太保”,而他的网名是“熊太宝”。发第二张帖、把“浪漫樱木”裸露上半身的照片放到网上的“TOPPOWER”和“这就是畜生”,则更是和他无关。

  案件经过:

  小池在接到“浪漫樱木”的刑事自诉状的当天就来到我所,委托我为其辩护人。在开庭之前,自诉人“浪漫樱木”以申请法庭调查为由,向法院提出延期开庭的申请,之后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在此过程中,CCTV12的《大家看法》栏目记者专程来杭采访,该栏目制作了有关“网络骂人”的专题节目,并在春节后播出。

    法院另行安排了开庭时间――2005年农历正月初九下午两点,正月初七我乘飞机从老家回杭,又投入本案的研究。

    案件结果:原告撤诉,我方不战而胜 

2005年农历正月初九下午一点多,小池、我以及我的合作伙伴-杨繁华律师一同到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离开庭还有二十分钟,我接到法官电话,要我们马上到法院签收法律文书。当时我们就有一种预感――原告撤诉了。不出所料,自诉人以证据不足为由撤诉,被告小池绷紧的心一下子放松了!

 

辩护意见: http://www.luoyun.cn/DesktopModule/BulletinMdl/BulContentView.aspx?BulID=522&ComName=default

 《律师与法制》2005年第十期刊登了本案:

《是谁骂了“浪漫樱木”――浙江省首例网络骂人刑事自诉案代理记》

 

媒体报道链接:

   1.都市快报   浙江首例网络刑事案月底开庭 

  http://news.sina.com.cn/c/2004-12-21/02594580040s.shtml

   2.现代金报   网上发贴骂人成被告 

http://www.fzkb.cn/news/20050110/fz4b/160453.htm

   3. 浙江在线   浙江首例网上骂人案延期开庭,结果将成风向标

http://www.zjol.com.cn/gb/node2/node138665/node138751/node142101/userobject15ai3745670.html

   4.东方早报    浙江省首例网上骂人案原告撤诉

http://www.gog.com.cn/jqpd/pd0405/ca766384.htm

   5.浙江法制报   

http://zjfzb.zjol.com.cn/gb/node2/node802/node240379/node284151/node284162/userobject15ai37631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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