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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庭律师:“三个一点”

时间:2009-03-23

 

出庭律师必须做到:“三个一点”
 
/ 罗云律师
 
2009323
 
庭审是当事人评判律师工作成果的重要标准,也是律师展现个人魅力的舞台。
 
执业之初,我独自一人去宁海开庭,代理数十位原告起诉象山县人民政府的民告官案。旁听人员非常多,媒体记者也有十来个。
 
对于这样的庭审,我怕无法控制,遂向我的老师求助。他短信回答我:“条理清晰一点、说话慢一点、胆子大一点”
 
这条短信,一直珍藏至今。手机换了好几台,但短信犹存,她伴我一个又一个庭审。不敢说自己对庭审驾轻就熟,但我基本做到了“三个一点”,让我更加从容、自信地面对每一次庭审。
 
写下这篇短文,以此感谢我的恩师----翁国民教授!
 
一、条理清晰一点
 
优秀的诉讼律师发言应该具有条理性和逻辑性,把握好庭审,将庭审辩论的焦点分成一、二、三点讲清楚,而不要东加一句西添一句,让法官听了不耐烦,让书记员无从归纳,让当事人听了头大,让对方律师听了恨不得让他封口。
 
不懂行道的门外汉,总以为律师一个个都是能言善辩、出口成章的演讲家,总以为庭审都是像外国法治影片中那样激烈辩论的场景。其实不然,中国国情不同,律师庭审只需做到思路清晰、言简意赅即可取得良好的效果。
 
简言之,把话说清楚,把你想要表达的意思明确的告诉法官就行。
 
二、说话慢一点
 
经验丰富的诉讼律师对说话语速的快慢掌握自如,声音饱满而富有表现力,善于利用重音的强弱去感染人和表达观点,给法官以从容镇定的良好印象,给当事人以值得信赖的印象,更给了自己积极的心理暗示,当然也便于书记员做记录。
 
语速过快,会在表达自己的思想前顾不上过多思考,给人以慌乱、急躁的感觉,而这恰恰是诉讼律师的大忌。而语速始终如一又缺少重音变化,可能就像和尚在读经文,即使讲得再有道理,也会让人昏昏欲睡。
 
三、胆子大一点
 
诉讼律师也会怯场,因初次出庭而怯场、因特定环境而怯场、因对案件无把握心里没底而怯场、因对方知名度高而怯场、习惯性怯场等等。
 
怯场属于心理作用。其实,法官不可怕,对手强大不可怕,案情复杂也不可怕,只要你准备充分、吃透案情、通晓法律,再加上一点胆量,就可以做到不亢不卑,从容自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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