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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浙江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件大事

时间:2023-02-01

编者按:近日,浙江高院公布“2022年浙江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件大事”,其中第5件:知识产权审判“精品工程”再创新佳绩,获奖数量位居全国前列。杭州中院一审、浙江高院二审的“惠氏”案依法积极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全额支持商标权人3055万元的诉讼请求,有力震慑故意严重侵权行为,入选2021年度中国法院10大知识产权案件。浙江法院另有4个案件入选2021年中国法院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1个案件入选人民法院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2篇案例分析获评全国优秀案例分析一等奖和优秀奖,数量在全国法院名列前茅。


云知队代理的苏泊尔诉浙江巴赫厨具商业诋毁案、饿了么诉美团“二选一”不正当竞争案;抖音诉杭州看影首例短视频模版著作权案入选2021年中国法院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苏泊尔诉浙江巴赫厨具商业诋毁案入选人民法院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


云知队为浙江法院司法保护、知识产权审判“精品工程”添砖加瓦。

 


2022年浙江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件大事

来源: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一、杭州知识产权法庭2022年被中共中央、国务院授予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称号。

杭州知识产权法庭被中共中央、国务院授予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称号,系全国198个获此荣誉的集体之一,全国法院系统仅5个,展现了浙江法院回应新时代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需求和社会关切的良好风貌,用司法创新保护知识创新,用司法公平守护市场公平,不断开创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新局面。


二、浙江高院与浙江省市场监管局签署《合力打造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先行省备忘录》,构建协同保护整体框架。

2022年2月28日,浙江高院与浙江省市场监管局首次联合召开知识产权司法与行政协同保护工作会议,签署《合力打造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先行省备忘录》,就建立信用联合惩戒机制、完善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加强跨市域专利案件司法行政协作、推进数字化改革等达成共识,完善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工作机制,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


三、浙江高院与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共同建立全国首个知识产权领域信用联合惩戒机制。

浙江高院与浙江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发布《关于建立知识产权领域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的纪要》,由法院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严重违法行为向市场监管部门发送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建议,解决了司法机关难以有效参与信用体系建设的难题。自2022年8月施行以来,全省各地法院共发送“列严”建议19件,部分已由市场监管部门作出“列严”决定,有效形成保护合力,加大了对恶意侵权人的惩治力度,营造了激励创新、诚实守信的良好营商环境。


四、优化全省知识产权案件管辖布局,推进专业化审判体系建设。

温州知识产权法庭于2022年4月20日正式揭牌成立。根据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要求,浙江高院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向最高法院上报全省知识产权一审案件管辖布局调整方案,新增临平、钱塘等13家基层法院获批一般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权,目前全省共有48家基层法院具有一般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权。同时,浙江高院与浙江省检察院、浙江省公安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工作的通知》,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管辖布局和衔接机制进一步完善,专业化审判体系进一步确立。


五、知识产权审判“精品工程”再创新佳绩,获奖数量位居全国前列。 

杭州中院一审、浙江高院二审的“惠氏”案依法积极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全额支持商标权人3055万元的诉讼请求,有力震慑故意严重侵权行为,入选2021年度中国法院10大知识产权案件。浙江法院另有4个案件入选2021年中国法院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1个案件入选人民法院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2篇案例分析获评全国优秀案例分析一等奖和优秀奖,数量在全国法院名列前茅。


六、研发推广“法护知产”集成应用,获评全省“数字法治好应用”。

浙江高院民三庭牵头研发包括“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湖州中院、吴兴法院)、“版权AI智审”(柯桥法院)、“凤凰知识产权智审”(余杭法院)等子应用为内核的“法护知产”集成应用,全面构建以知识产权全链条智能化审判为纵向技术创新,以多场景跨部门知识产权协同保护为横向制度创新的知识产权数字化治理大格局。该项目获评2022年全省第六批“数字法治好应用”,部分子应用已在全省推广运行。


七、加强知识产权矛盾源头预防化解,积极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

浙江法院采取多项举措,强化知识产权诉源治理。针对外观设计专利案件数量激增的问题,形成专项分析报告,推广运用示范诉讼等方式高效解决批量案件。推进知识产权调解云平台建设,在案件数量较多地区设立工作站的基础上,建立全省驾驶舱,及时掌握和汇总省内各站点诉调案件情况。督促电商平台加大多元解纷力量配置,提升专业化解纷能力。举办以“批量维权案件诉源治理”为主题的第八期浙知沙龙,邀请兄弟法院、市监部门、调解组织、代理机构共商社会治理新方案。


八、高质量推进“知识产权+共享法庭”建设,建成知识产权特设“共享法庭”49家。

浙江法院依托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巡回审判点、维权中心,按照“实际需求、实际条件、实际效用”三实导向,做好“知识产权+共享法庭”的结合文章。2022年全省建成知识产权特设“共享法庭”49家,初步形成广泛覆盖的运行体系,同时出台《知识产权特设“共享法庭”运行规程》,为基层群众和市场主体提供一站式、全方位的知识产权司法服务。


九、完成省重点调研课题“地理标志商标司法保护”,助力区域共富。

浙江高院民三庭牵头成立课题组,开展“保护地理标志 助推共同富裕——地理标志商标司法保护”,前往黄酒、茶叶等行业协会调研,联合知产力、知产宝召开以此为议题的第七届“三知论坛”,听取多方意见,高质量完成调研报告,对浙江省地理标志商标司法保护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思路和裁判规则,对地理标志立法完善、协同保护和品牌培育提出意见建议,促进农村农业经济发展,助推共同富裕。


十、全面升级“我是院长,现在开庭”专项审判活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影响力不断扩大。

以“精案精品年”为主题,连续第二年在全省开展“我是院长,现在开庭”活动,各中院以及具有知识产权管辖权的基层法院院长公开开庭审理知识产权典型案件共计52件,获多家媒体报道,其中通过抖音、今日头条的“浙江天平”账号观看庭审直播活动人数逾百万,产生广泛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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