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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团队代理新型知识产权案入选滨江法院精品案例

时间:2014-02-19
编者按:
 
     2014217日,《人民法院报》刊发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去年成功办理多起新型、疑难、重大案件专题报道。其中原告央视国际诉被告中国电信杭州分公司关于“IPTV”“回看”是否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成为该院2013年度办理新型案例典范。
 
作为本案被告的诉讼代理人全程参与本案在本案主审项法官及合议庭的努力下,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初步合作意向,达到多赢的社会效果。感谢项法官,感谢合议庭!
 
天册   罗云律师
 
2014年2月20日
 
 
 
 
滨江法院副院长倪惠岗就“20年租赁案判决结果接受媒体采访
 
杭州滨江 精品司法“导航”高新区
 
人民法院报 记者 孟焕良 本报通讯员 俞倪超杰 文/图
 
受众不计其数的IPTV网络电视是否侵权?“凶宅”买卖未事先告知凶杀事实是否存在欺诈?公司破产一触即发,司法当如何作为?
 
 
    近年来,地处国家首批高新开发区的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立足审判职能,面对日益增多的新型案、疑难案和重大案,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努力在案件的审理执行中彰显司法公正。2013年,滨江法院审理的一起劳动合同纠纷案被选为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一起百度关键词竞价排名案被评为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50件典型案例,并入选《中国知识产权指导案例评注》。
 
 
    ■办新型案
 
 
    创三网融合战略格局下的现实样本
 
 
    杭州市民通过IPTV点播中央电视台电视节目时,可能不会想到节目提供商电信公司已因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被央视国际网络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去年,滨江法院审理了此案。
 
 
    央视国际网络有限公司在起诉书中称,其经中央电视台授权,已取得央视所拍摄或制作节目的著作权,电信公司未经许可,在为客户提供的IPTV产品上提供《今日说法》节目的在线视频点播业务,构成对原告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侵犯。
 
 
   IPTV在全国范围内受众面很大,大家都以为电信公司是经过央视授权才提供点播服务的。”滨江法院民三庭叶法官说,当时央视国际网络有限公司在全国各地提起了上千起类似版权官司。“这类案件社会关注度高、涉及面广、法律关系复杂,又是新类型案件,率先审理结案必定会在全国范围内产生极大影响。”
 
 
    表面上,此案是在对数字电视“回看”功能进行定性,但更深层次则涉及到国家广电、电信、互联网三网融合战略下的行业格局划分,也关系到广大用户的切身利益。
 
 
    为此,承办法官一方面组织证据交换、庭审质证等程序,另一方面就数字电视“回看”业务的原理等技术问题向省知识产权审判技术专家请教。
 
 
    民三庭还与负责全省三网融合日常工作的省经济和信息化工作委员会取得联系,多次上门咨询并邀请其出面协调。
 
 
    最终,电信公司与央视国际网络有限公司就数字电视“回看”业务达成初步合作意向,后者撤回起诉,IPTV用户依旧可以通过点播收看央视相关电视节目。该案在一定程度上加快了“三网融合”战略下的利益格局调整步伐。
 
 
    2010年至今,滨江法院积极参与社会大调解,成功调处了多起“奇葩”案件。
 
 
    2013年12月,一起地下车位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案在滨江法院开庭审理。王先生以18万元的价格向某公司购买了一个地下车位,用于投资。3年后,当王先生将车位转手给洪先生时,却发现小轿车无法倒入该车位。被告则坚称该车位设计符合标准。
 
 
    眼看双方争执不下,承办法官决定休庭,带着双方当事人一同前往现场进行实地勘验。结果,被告请来的一位有20年驾龄的老司机也无法独立将车倒入车位。
 
 
    法官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还从消防施救角度对车位规划的合理性进行了综合认定。最终,双方解除车位使用合同,被告退还王先生9万元。
 
 
    ■办疑难案
 
    释房屋租售交易中的“帝王条款”
 
 
    如何协调法律与地方风俗的关系,地方风俗是否会影响法官行使自由裁量权?这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滨江法院在去年审理一起“凶宅”案时,通过对诚信条款的运用,为解决这一问题提供了新思路。
 
 
    2011年3月2日,洪先生通过中介向王先生购买了一套总价款678万元的房屋,购房合同特别载明:“原告对该房屋的所处位置、权属、用途、环境、建筑年代、性质及内部设施(含设备)情况均已了解。”
 
 
    房屋完成交付后,洪先生便着手开始装修。孰料,街坊邻居的一番话让洪先生汗毛竖立:“您这房子多少钱买的?您一家人胆子可真大,这房子里面发生过凶杀案,死了3个人,案子到现在还没破呢!”
 
 
    “这房子里居然发生过这种事情,我完全不知情,如果知道绝不会买这房子,就算买也不会花这个价啊。”洪先生认为,中介公司和王先生故意隐瞒屋内曾发生凶杀案的事实,存在欺诈行为,遂向滨江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该合同。
 
 
    “审理之初就走进了一个无限循环的‘死胡同’:一方面,按滨江当地风俗,房屋里发生过凶杀案是件相当忌讳的事,如果买受人知道凶杀案的存在,是不会购买这套房屋的。”承办此案的钟法官说,“另一方面,凶杀案的存在不影响房屋本身的使用价值,当地风俗并不能成为法官认定被告存在欺诈行为的依据。”
 
 
    天道酬勤,钟法官在调查中很快发现了突破口:王先生是2007年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160万元,从一家公司购得该套房屋的。
 
 
    滨江法院审理认为,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尊重社会公德。涉案房屋内曾发生过凶杀案,尽管房屋本身的使用价值未因此受到影响,但按照当地风俗会被认为不吉利,且房屋往往会因此贬值。本案中,王先生作为一个知情人,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160万元购得涉案房屋,又以市场价678万元将房屋售予完全不知情的洪先生,两次交易价格相差悬殊。而且,王先生在交易过程中未告知涉案房屋发生过凶杀的事实,是导致洪先生仍以市场价购买涉案房屋的重要因素,其行为已构成欺诈,故支持了洪先生的诉讼请求。
 
 
    无独有偶,同年,滨江法院审结的“20年租赁”案,向社会重新诠释了“买卖不破租赁”的涵义。
 
 
    满心欢喜的孙女士怎么也想不到,自己为女儿购置的婚房竟背着长达20年的租赁合同。
 
 
    2012年夏天,孙女士从陈先生手中购得住房一套,顺利完成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后,把房门一打开,却发现屋内有一赤脚大汉。再一询问,孙女士更是目瞪口呆。
 
 
    赤脚大汉是刘先生,他告诉孙女士,他是这房子的租客,租期为20年,“今年才是头一年”,说完还拿出房屋租赁合同。傻了眼的孙女士也赶忙拿出房屋买卖合同和房产证解释。
 
 
    但刘先生就是不肯腾房:“我又不知道房子已经卖给你了,且法律规定买卖不能破租赁。”
 
 
    尴尬又气愤的孙女士只得将原房主陈先生告上法庭。滨江法院受理此案后,立刻挑选精兵强将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为查明案件事实,通知刘先生作为第三人参加了诉讼。
 
 
    刘先生提出要求确认租赁合同有效、要求买受人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并赔偿相关损失、优先购买权等诉请。针对错综复杂的案情,合议庭讨论后决定,仅处理刘先生确认租赁合同效力这一项诉请。
 
 
    多家媒体闻讯而来。滨江法院经过两次开庭审理查明,被告陈先生向第三人刘先生借款,而刘先生担心其无法归还该笔款项,遂提出双方签订长期租赁合同,作为对履行债务的担保形式。“一般意义上的租赁合同是为生活生产便利而签订的,本案的租赁并非双方签订租赁合同的真实意图,所以该民事行为不具有租赁合同效力。”主审此案的倪法官说。
 
 
    2013年2月,滨江法院一审判决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刘先生腾退房屋。
 
 
    办重大案
 
 
    显司法担当
 
 
    杭州兆丰电池有限公司曾是一家资金实力雄厚、生产经营能力强大、年均电池出口交货值达人民币5000余万元的电池生产厂家。近年来,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电池出口行情急剧下滑,兆丰公司亏损严重,负债累累,公司股东纷纷萌生去意,1500万注册资金更是不翼而飞。2013年1月,滨江法院裁定受理兆丰公司破产清算案。
 
 
    “裁定受理破产的那一刻,我就知道摊上大事了。”承办此案的蓝法官说,“但是再大、再难的事也要竭尽所能、全力以赴。”
 
 
    蓝法官夜不能寐尽心尽力,但兆丰公司法定代表人却一再借故推脱,拒不受领相关法律文书。法院接管公司的日期也被一拖再拖。年关将至,许多员工情绪激动,当地街道、公安维稳“压力山大”。
 
 
    紧急时刻,法院果断采取措施。2013年1月18日,法院向兆丰公司法定代表人发出最后通牒:如再不前来受领法律文书,将对其采取强制措施。1月24日,法院明确拒绝了公司法定代表人自行清退员工的要求,并第一时间赶赴兆丰公司,在总裁办公室对公司股东宣读受理破产裁定书,指定了公司管理人,强调清算时期应注意的事项,顺利完成了对公司的接管。
 
 
    “那天的接管看似平稳,但我们心里都清楚,平静的背后矛盾已经若隐若现,尤其是时值年关,大量职工的工资被拖欠,极易酿成群体性的欠薪上访事件。我们得主动上门找工人兄弟,不能被动接访。”蓝法官说。
 
 
    为此,法院以稳为先,对职工代表展开了耐心、细致的劝服工作,同时积极联系落实被拖欠的工资。3天后,在区政府的支持下,工人们都领到了工资和补偿款,争相踏上了回家的路。
 
 
    2013年4月6日,滨江法院在区委、区政府的支持下,经过多方协调,成功召开了兆丰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所有的表决议程都顺利通过。
 
 
    目前,对兆丰公司的债权审核、账目审计、资产评估等工作已基本完成,案件已进入资产变现程序。滨江法院将通过网络对兆丰公司的土地使用权和动产进行司法拍卖,以清偿兆丰公司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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