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罗云律师接受被告义乌某公司委托,代理其与国外某著名公司发明专利权纠纷案。涉案发明专利为一种新型鞋,案件涉及诸多专利侵权中的疑难、复杂问题。该案侵权纠纷案已在杭州中院开庭审理,且经专利复审委员会无效审查,继续维持专利有效。均系另一专利代理公司专利代理人代理。
该案将于本月底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第二次开庭审理。被告义乌某公司取消对原代理人的委托,另行委托罗云律师出庭。目前罗云律师知识产权团队受命于危难之际,积极准备,希望突破困境,柳暗花明。
杭州中院一审判决认为被控侵权产品缺少“凸形部”这一必要技术特征,不构成侵权,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原告不服,已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12年8月)
注:该图片与本案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