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games.sina.com.cn 2004-07-24 15:02 今日早报
早报讯“恢复普通属性的‘降妖伏魔戒指’一只,打入500万‘传奇币’,赔偿玩家损失51.37元……”昨天下午4点半,杭州西湖区人民法院对我省首例虚拟财产丢失索赔案作出一审判决。
去年,33岁的杭州网络游戏玩家陈先生迷上了《传奇》,并立即以会员注册和购买缴费卡的方式与广州光通通信发展有限公司建立了网络游戏服务关系,开始了惊险刺激的“
传奇之旅”。一个偶然的机会,他在砍掉一个“魔王”后,忽然发现自身多了一枚“降妖伏魔戒指”,而且从没见过。一试之后,这枚“魔戒”竟然极具杀伤力。
正当他准备大展拳脚时,今年2月24日上午,因他人举报陈拥有非法道具,游戏运营商在没有提前告知的情况下,突然封停了他的游戏账号,一直到27日才解封。当他再次进入游戏后,发现那枚“魔戒”不见了。
陈先生认为“广州光通”无故封停他的会员账号并导致“魔戒”丢失,是对其合法权益的损害。虽然“魔戒”是虚拟物品,但不影响其作为无形财产来获得法律上的评价和救济。今年3月,陈先生将“广州光通”告上了法院(本报5月13日4版曾作报道)。
在法庭上,“广州光通”辩称,陈先生在游戏过程中使用“大补贴”外挂,加重服务器负荷,影响游戏正常使用,属于违法行为。封停原告游戏账号,删除“降妖伏魔戒指”,符合双方服务合同约定,不构成违约。另外,被删除的“魔戒”属性已远远超越其正常属性,显然不是游戏中应有的装备。因此,不能为陈恢复属性异常的“降妖伏魔戒指”。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原、被告通过签订《用户服务条款》的方式形成服务合同关系,合法有效。原告通过游戏获取“降妖伏魔戒指”应受保护。被告在不能证明原告“魔戒”是在其使用外挂导致服务器紊乱的情况下,未通知原告即封停账号、删除“魔戒”的方式,显然侵犯了原告的合同权利,属违约行为。
但鉴于陈先生获得的那枚“魔戒”属性异常,破坏了游戏的平衡性,对网络游戏的长期发展造成负面影响,遂作出以上判决。“广州光通”是否上诉,该公司内部还在商量之中。来源:今日早报 作者:通讯员 西法 本报记者 金振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