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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某书法家字体著作权系列案件

时间:2011-05-20
 
20113月,罗云律师和姚小娟律师接受某书法家委托,代理其在浙江省内的维权事宜。
20115月,本所代理权利人起诉两家企业侵犯著作权案件,已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
 
案情简介:某书法家创作了毛笔行书等多款书法作品,并在某省版权局进行著作权登记。近日来,权利人发现许多企业的商品上未经许可,使用了其书法作品。权利人认为,该行为侵犯了其著作权。
 
本案焦点:本案与一般的字库、字体侵权案件不同。涉案作品系权利人书写的书法作品,具有很高的独创性。这是本案与方正字体案(方正诉宝洁公司案)的最大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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