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云律师代理专利侵权纠纷案原告撤诉
2010年5月,罗云律师、姚小娟律师接受安吉某家具公司委托,代理其应诉专利侵权纠纷案。
2010年10月15日,被告安吉某家具公司收到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裁定准许原告撤诉。
案情简介:
2009年12月,专利权人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认为安吉某家具公司侵犯其外观设计专利权。
2009年12月18日,被告安吉某家具公司委托罗云律师、姚小娟律师代理本案。
接受委托之后,罗云律师知识产权团队经过充分准备,积极应诉,在答辩期内向国家知识产权专利复审委申请宣告涉案专利无效。目前,专利无效申请宣告一案还在审理过程中。
2010年4月26日,原告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诉,法院依法裁定准予原告撤诉。
2010年5月,原告再次向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被告安吉某家具公司侵犯其外观设计专利权。安吉某公司委托罗云律师、姚小娟代理本案。
2010年8月,涉案专利无效口审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进行,姚小娟律师出席口审。
2010年9月,涉案专利被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宣告无效。
随后,专利权人向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诉。
2010年10月15日,安吉某家具公司收到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裁定准许原告撤诉。
附:涉案专利 后视图 与主视图
对比设计之后视图与主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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