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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罗云律师
书法,我的第一爱好
小时候,我喜欢写字,尤其喜欢写毛笔字。记得小学时还专门有一门课程——大字课,其实就是现在的书法课。米字格的大字练习本,很薄,但很贵,对处于偏远乡村且有六兄妹的农村家庭来说,非常奢侈。好在老爸是生产队长,尽管他不识字,但是作为队长,他有“公费”的《人民日报》《四川日报》等报纸。于是,这些报纸就成为我练大字的工具。
一个偶然的机会,二姐夫的小黑板也成了我练大字的工具。二姐夫是公社的电影放映员,平日走村窜巷。尤其在春节期间,从大年三十到正月十六,都在公社的大礼堂放电影。而小黑板,就是电影预告的唯一载体。一天晚上,二姐夫的放映伙伴听说我会写大字,就给我小黑板。大家都夸我写得好。其实,当时我对字的好坏,基本没有判断力,他们说好就好,说不好就不好。但是,他们让我写电影海报,给我了极大的信心。放学后,我经常在报纸上写写画画,没有字帖,也没人指导,想怎么写就怎么写,这样的状况一直持续到小学毕业。
因为小学毕业那年,老爸快50岁了,从生产队队长的重要岗位上退下来了,这样我就没有报纸了,毛笔没得练了。于是,我就练上了硬笔,因为硬笔既不需要大字本,也不需要毛笔,很经济。
初中时,我经常协助老师在黑板上布置作业。高中时,平均每周有两次,我都在黑板上为大家抄写歌词。甚至在大学时,还有老师让我在黑板上为其布置作业。究其原因,大家认为我的粉笔字写得好。
或许是因为这许多的鼓励和赞赏,书法,成为我的第一爱好。
书法,爱与恨
书法,让人爱。高中、大学、大学后,我参加了很多比赛,多次获得全国大奖。当然这里书法,特指硬笔书法。偶尔我也会向专业的书法报刊杂志投稿,也有些稿费。这让我无比快乐与自豪。
2002年初,我辞职两个月,并潜心准备国家首届司法考试。考试结束后,由于成绩未出,关键是也不知道是否能通过,我又一次加入到求职大军。
自认为硬笔书法了得,就用硬笔书写自己的个人简历。一次面试中,考官让我谈谈对书法认识。我以为他对书法很感兴趣,可能“爱屋及乌”。于是,我就滔滔不绝,侃侃而谈。结果,最后他冷冷地告诉我:“书法,是陶冶情操的,但对我们现在这个岗位不太适合。因为喜欢书法的人,爱静,而现在的岗位需要爱动的人。”这是我第一次听到有人将书法与职业岗位联系起来。
幸运的是,2002年5月下旬,我顺利通过司法考试,总算没有辜负自己长达10个月的努力,通过了当时的全国第一考,完成了一个理科男到法律男的转变。
之后,我开始应聘律所,照例用自己的钢笔书写简历。在寄出三十多份简历,面试十来家律所后,我伤心欲绝,因为没有一家律所对我的硬笔书法感兴趣,甚至对我全国硬笔书法二等奖的经历只字不提。当然,也没有任何一家律所正面告诉我,不录用我是因为我喜欢书法。但,也许他们心里想,喜欢书法的人不适合做律师,只是没有明说而已。
书法,我藏起来了
2002年8月,历经求职坎坷,终于有律所肯录用我了,我正式成为一名实习律师。从那时起,我从来在外不提及自己喜欢书法,因为我担心当事人会认为,一个喜欢书法的律师,不是一位他们认为的好律师。
我自认为,当事人心中好的诉讼律师,有两个标准:第一、有关系,通常有关系的诉讼律师是他们的首选。喜欢书法的律师,通常来说,不会花那么多时间处理他们认为的关系;第二、有水平,这里的水平是指法律水平。如果一个律师很喜欢书法,那他又有多少时间钻研专业呢?
因此,在最初执业的几年里,我从不提及自己喜欢书法,只是一个人在家里默默练习,也时常在杭城大街小巷中的书法牌匾前驻足,浙江美术馆更是没少去。
就这样,我将自己的书法藏起来,这一藏,就是八年。
实践证明,上述想法是错误的。因为,一个好的律师,除了处理人际关系与钻研业务之外,还有很多的自由空间。
书法,我喜欢、我超喜欢
经过八年的律师执业生涯,我从实习律师一路晋升到合伙人,从一名什么也不会做的实习律师,成为专业的知识产权律师。
成为知识产权专业律师后,知识结构、人际关系、社交网络变得相对简单有序,留给自己的时间多起来了,我的书法梦又来了。笔墨纸砚,不再是遥远的梦,更不再是奢侈。
当下,我们生活的环境,诱惑太多,难免心浮气躁。对我来说,书法,无疑是最好的降躁剂。无论早上还是晚上,还是周末,提笔练字总会让我的心静下来,静下来。
其实,我喜欢书法,只是因为单纯的喜欢,无关职业,更无关其他。我不喜欢将爱好与职业挂钩,以此来判断你适合什么职业或不适合什么职业。爱好,是人类选择的自我取悦方式。就像书法,于我而言,它就是放松心情的方式,它让我内心更加宁静、愉悦。如果能碰上同样挚爱书法的朋友,难道不是一种美好的收获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