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助(四)
文/罗云律师 2009年11月6日
对于公共助理这个岗位,很多人不适应。记得去年与杭州另外一家大所的公共助理聊起,作为公共助理的他满腹牢骚,说带他的多个律师将他作为杂工和苦力了。打印、归档、倒茶、送材料、接待咨询、处理案件……基本上没有实质性的学习。杭城的法院、检察院、看守所……他都跑遍。他说,将近一年的时间都在处理这些杂事,感觉自己被废了。
听了他的“际遇”,与我心有戚戚焉,当年作为公共助理的我,何尝不是如此呢?
记得2002年8月15日下午,我到泽大分部报到的第一天,行政总监马总带我,将其他三位有“正式编制”的同事介绍给我,希望他们以后多多指点我,多协助老师们做一些事情。
其实,我的到来他们应该很清楚,简历他们也许都看过。一看我的个子、面相、头,看得出他们对我有些失望。也许凭他们的经验,我又是一个在分部呆不下去的助理。前面已经谈起过,在我去泽大分部之前,已有“三任”公共助理因不愿留在分部而申请回总部的先例。我是不是第四例呢?看我的造化了。
就在那天,另外一位公共助理和行政人员正在协助一位老师办事---复印。
分部那台复印机,有些古老,不是那种智能型的,只能靠手动复印。既然我是来协助老师办案的,那就从最简单的复印开始吧。这样,上班第一天介绍还未结束,我就正式上岗复印了。据说,在我复印之前,他们已复印了好几个小时,期间复印机还曾几次“罢工”(连续复印时间太长,机器发热,就不工作了)。
我大概复印了两个多小时,一页一页地复印了七百多页。那个案件是个离婚案件,据说律师费100W,够大!夫妻共同财产近亿,什么商铺、房屋、公司、车辆、现金……
我很愉快地完成了他们交办的任务。晚上,老师为了表示对我们工作的肯定,决定到西溪校区旁边的国际花园“好阳光大酒店”犒劳我们。
没想到,上班第一天,就有这么好的口福!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