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本网团队接受杭州某知名公司之委托,代理其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商标异议复审行政诉讼。杭州某公司于2000初开始创办某论坛,并注册论坛域名。该论坛经过原告长期的宣传使用,在浙江乃至全国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2006年,商标权人韩某申请注册被异议商标,被异议商标将原告的论坛域名和论坛名称作为其主要组成部分。杭州某公司在商标异议公告期提出商标异议,商标局裁定不予注册。随后,商标申请人提起商标异议复审。商评委裁定认为,被异议商标不符合《商标法》第31条和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之规定,裁定被异议商标核准注册。
杭州某公司不服商评委裁定,委托本网团队提起商标异议复审行政诉讼。本网团队接受委托之后,重新梳理案情,组织证据,并于2013年9月底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并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