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位》杂志社侵犯商标权案海淀开庭 多名北大学子旁听
罗云律师、阮海蕾律师代理的《品位》杂志社应诉某报社侵犯注册商标权纠纷案,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来自北京大学法学院的四十多名学生旁听了庭审。
由于本案法律问题新颖,法律关系复杂。庭审现场,双方律师辩论激烈,充分阐述了己方的观点和意见,法院将择日宣判。
注:本案与罗云律师、阮海蕾律师代理的另一起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首例确认不侵犯注册商标权纠纷案紧密相关。
2010年6月,本所接受某杂志社委托,代理某杂志社诉某报社确认不侵犯第16类注册商标专用权纠纷案(此为杭州中院首例确认不侵犯注册商标权纠纷案)。随后,在确认不侵权之诉过程中,某报社作为原告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起诉某杂志社侵犯其第41类服务商标权。
2011年1月,杭州中院做出一审判决,确认某杂志社不侵权。随后,
2011年2月25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对某报社诉某杂志社侵犯商标权一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